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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06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4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

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96,729,2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552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度后续分红规划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596,452,616       99.9826        276,600         0.0174         0          0.000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1,524,413,3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 股 1%-5% 普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72,039,295         99.6175        276,600     0.3825          0          0.0000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51,830,995         99.4691        276,600     0.5309          0          0.000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
                    20,208,3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 2024 年第一

           季 度利 润分配 预

  1        案及 2024 年度后    72,039,295    99.6175    276,600   0.3825      0     0.0000

           续 分红 规划的 议

           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彦珩、张明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

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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