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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重大诉讼公告2024-06-12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4—04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暂定合计人民币 164,613,772.04 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

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近日收到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2024)辽 01 民初 1335 号

《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承担社区供水等社会职能引起的合同、准合同纠纷

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719656393Q,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2

号 9900 室。

    法定代表人:闫奎兴,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10375560A,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马卓,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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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20000739610982J,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华,该委员会主任。

    (二)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二原告给付供水损失 121,310,529.79 元,并承担自供水损失发

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供水损失之日止期间的利息 43,303,242.25 元(利息暂计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至实际付清供水损失之日止的利息,

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以上暂定合计 164,613,772.04 元。

     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

的保险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及理由

    2006 年,被告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

国资委)决定通过转让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炭集团)持有的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科技)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

整体解决海龙科技面临的危机。2006 年 9 月 28 日,原告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依法受让兰炭集团持有的海龙科技

的国有法人股股权 10,323 万股。后海龙科技名称变更为方大炭素。

    2006 年 9 月 30 日,原告辽宁方大与被告甘肃省国资委签订《协议书》,其

中第五条约定“对于海龙科技的企业办社会的部分资产、业务及相关人员,国资

委承诺在 2007 年年底前由其全部接收并移交至社会,辽宁方大及海龙科技不再

承担任何社会职能”。根据《关于解决方大炭素重组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甘政

办纪〔2007〕50 号),纪要决定“兰炭集团‘三供’及物业管理职能的移交问题,

按省政府国资委与辽宁方大 2006 年 9 月 30 日签订的重组协议执行,即 2007 年

12 月底之前由方大炭素负责,2007 年 12 月底之后先委托方大炭素管理。省政府

国资委对方大炭素承担的兰炭集团‘三供’费用先记账,在研究兰炭集团破产方

案时一并研究解决办法”。被告甘肃省国资委未按照上述要求对方大炭素的供水

费用予以解决,导致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期间,原告辽宁方

大与原告方大炭素一直为被告承担社会供水职能,实际承担造成原告供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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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310,529.79 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

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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