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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科技: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00万元,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65,120,000.00 元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期 限 6 年 , 发 行 价 格 为 100 元 / 张 , 共 计
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
名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中国)”)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3,922,723,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月8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1
                                                                                 单位:万元
                                                 募集后承    截至 2023 年 12    投入进度(%)
序                              募集前承诺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    月 31 日累计投入   (3)=(2)/
号                                投资金额
                                                 额(1)         金额(2)          (1)
     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注
1    1、注 2)                  157,763.61   107,763.61             1,522.70        1.41

     大尺寸光纤预制棒智能化
2                                94,722.77       94,722.77         64,768.75        68.38
     改造项目
3    110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       37,863.94       37,863.94         32,889.94    已完工(注 1)
     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
4                                35,757.32       15,120.55         15,105.85    已变更(注 1)
     业化项目
     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
5    薄膜及其增益背板绿色制       8,074.94        8,074.94          7,931.16    已完工(注 1)
     造系统集成项目
     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
6                                 2,329.48          770.13            770.13    已变更(注 1)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
7                                                22,196.12         22,173.06        99.90
     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
     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
8                                                50,000.00          9,806.57        19.61
     目(注 2)
9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55,760.28         55,760.28       100.00
            合计                396,512.06   392,272.34           210,728.44
     注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将
“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变更为“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议将“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和“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薄膜及其增益背板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117.78 万元久补充流动资
金;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950MWh 分布
式储能电站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其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注2: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计
划投入“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0万
元,变更转投用于“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并将“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

                                             2
项目”名称改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本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10,728.44 万元,尚余募
集资金 178,314.16 万元(含银行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314.16 万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76,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为 178,314.16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
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高盛(中国)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充
                                     3
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有关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6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专项意见》;

    3、《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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