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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胜军)2024-04-1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胜军)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推公司发展,有效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胜军,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二级律师。
曾任诸暨市农业机械总公司副书记,诸暨市物资局法律顾问,浙江新兴律师事务
所书记、合伙人等职。现任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8 年 6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2 次,通讯会
议 7 次),5 次股东大会。除因公务未能出席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外,
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事项,亦不存
在反对、弃权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会议次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周胜军       9         9         7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
席的上述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投赞
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投过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内部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公司风险问
题,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
真回复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
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积极关注公司日常运营状况,主
动开展现场考察,会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并能进一步详细了解、核实,向有关
人士咨询,充分发挥各自所长,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合规运作及披露信息发挥积极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及时传递资料和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使本人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传达监管新规及培训信息,为本人履职和学习提供了条
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计划执行情
况与 2023 年度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
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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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关
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
为,公司定期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控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
担任公司历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经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进行考评。截至报告
期末,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认为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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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严格按要求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
情况,积极了解、掌握各方面动态信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坚决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关注公
司的治理及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胜军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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