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4-01-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
公司为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公司为豫光锌业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吕文栋
郑远民
郑登津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