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 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锌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关联方豫光锌业 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 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源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济源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 56,300 万元(公司与中行济源分行签署 56,300 万元的担保合同后,原 51,300 万元担保合同自动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关联方豫光锌业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22,743.82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22%。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豫光 锌业在中行济源分行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1,3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和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 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4) 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2)。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豫光锌业在中行济源分行、光大银 行郑州东风支行分别提 供 人 民 币 56,300 万 元 ( 公 司 与 中 行 济 源 分 行 签 署 56,300 万元的担保合同后,原 51,300 万元担保合同自动解除)、15,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 担保(本 融资 担保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反担保人 机构 金)金额 期限 方式 反担保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公司 豫光锌业 15,000 1年 是 豫光集团 公司郑州东 保证担保 风分行 中国银行股 连带责任 公司 豫光锌业 份有限公司 56,300 1年 是 豫光集团 保证担保 济源分行 合计 71,300 -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 审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 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监事审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58377389H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路南段 1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经营范围: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 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持有其 7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 一母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30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36,206,252.89 5,712,753,773.71 负债总额 4,434,495,234.81 4,281,419,526.06 资产净额 1,201,711,018.08 1,431,334,247.65 营业收入 7,571,537,317.77 5,560,751,487.52 净利润 129,441,967.45 228,698,172.18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 豫光集团持有公司 29.6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 团持有豫光锌业 70%的股权,豫光锌业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其股权关系图如 下: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00% 济源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61% 7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 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反担保 上述事项,由豫光集团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 诚信状况,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且已与本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互保关系,通过互保 可为各自的正常经营提供融资保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 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豫光锌业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能够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豫光锌业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豫光锌业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有利于双方互利共赢、 协同发展,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 诚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30,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9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 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8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5,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31.1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