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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
属有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841.33 万
元,其中:公司为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为江西源丰有色金
属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342.33 万元,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 26,499.00 万元,为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 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
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的资
       产负债率均低于 70%。被担保公司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额度占公司截
                                              预计担保      资产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至 2023
                                                额度      负债率
                                                                        年末净资产比例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0.50%
河南豫光                                         60,000                        12.44%
             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88 %
金铅股份
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                15,000     44.18%               3.11%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45,000     39.52%              9.33%

合计                                            120,000                        24.88%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后方可
       实施,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3 楼 303 室-K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
       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
       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
       品),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豫光 100%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410,057,913.51 元,负债总额
248,068,079.37 元,净资产 161,989,834.14 元,资产负债率 60.50%;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 9,227,769.20 元,净利润 6,851,163.68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国际”)
    注册地址:新加坡安森路 10 号国际广场 13-13A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矿产品贸易
    股东情况:上海豫光持有豫光国际 100%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豫光国际资产总额 106,284,332.63 元,负债总额
8,373,465.41 元,净资产 97,910,867.22 元,资产负债率 7.88 %;2023 年 1-12 月
利润总额 50,352,367.42 元,净利润 41,896,900.75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
    注册地址: 济源市克井镇北环路西段 888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合金铅生产及销售;铅、铜、铝、锌、锡、锑、硒、钙及其
合金、纳米氧化锌、有色金属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合金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金公司资产总额 257,689,547.70 元,负债总额
113,854,549.47 元,净资产 143,834,998.23 元,资产负债率 44.18%;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 26,149,841.24 元,净利润 19,609,608.88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注册资本:16185.8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
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 100%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 201,900,616.45 元,负债总额
79,795,828.72 元,净资产 122,104,787.73 元,资产负债率 39.52%;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22,812,091.57 元,净利润-22,736,938.71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全权办理担保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
还能力,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
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
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
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自信情况及偿债
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39,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6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
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8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9,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7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