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亿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公允、全面地反映公司前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谢永勇 沈险峰 胡 婧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