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4-11-19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
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宝柱、陈朗、曾艺斌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