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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生电子: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5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15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888 号数智恒生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6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        √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0       恒生电子            2024/4/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周四)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股东也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888 号数智恒生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顾先生
电 话:0571-28829702
邮 箱:investor@hundsun.com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授权委托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