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888 号数智恒生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7,317,1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29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
长刘曙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3 人,其中董事彭政纲、韩歆毅、纪纲、朱超、余
滨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汪祥耀、刘霄仑、丁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其中监事长蒋建圣、监事陈志杰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邓寰乐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69,944,360 94.4959 26,677,447 5.3642 695,341 0.1399
2、 议案名称:《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0,070,865 94.5213 26,535,984 5.3358 710,299 0.142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0,010,541 94.5092 26,563,808 5.3414 742,799 0.14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60,426,541 68.8234 26,677,447 30.3845 695,341 0.7921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60,553,046 68.9675 26,535,984 30.2234 710,299 0.8091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60,492,722 68.8988 26,563,808 30.2551 742,799 0.8461
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3 均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代冰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