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周昆先生、任奎先生、黄英女士、陈为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周昆先生、任奎先生、黄英女士、陈为先生四位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