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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4-02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 12,111,2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2,111,200 股, 上市流通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魏美

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通过公司内网
                                 1
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10 天,公示

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31)。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并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 3.36

元/股的价格向 465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3,774.42 万

股。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已离职的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42.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3.3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相关申请,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完成注

销。

    2022 年 6 月 20 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3
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以 3.11 元

/股的价格向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预留限制性股票 355.7 万

股。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2,820

股,回购价格为 3.1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

见书。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

回购注销相关申请,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完成注销。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77,500

股,回购价格为 3.1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相

关申请,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完成注销。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

                             4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
应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

                       (元/股)        数 量(万 (人)    票剩余数

                                        股)                量(万股)

首次授予   2021.8.10     3.36           3,774.42      465      360

预留授予   2022.8.12    3.11 注 1        355.7 注 2   135       0

    注 1:2022 年 6 月 20 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6 月 20 日为预留部分 360 万股的授予日。
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在实施完成过程中,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的授予价格从 3.36 元/股调整为 3.11 元/股,以
3.11 元/股向 144 人授予 360 万股。
    注 2:授予日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3 万股。因此,公司本
次实际向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5.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5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股票   取消解锁股票数
   授予批次      授予数量      解锁批次      解锁日期
                                                                 (股)       数量(股)     量(股)及原因

                                                                                             因激励对象在解

                                                                                             锁前离职,已回
                            第一期        2022.8.10        14,929,680       22,394,520
                                                                                             购 注 销 420,000

                                                                                             股

                                                                                             因激励对象在解

首次授予      37,744,200                                                                     锁前离职,已回

                                                                                             购 注 销 636,120

                            第二期                      未解锁              10,879,200       股,因业绩未达解

                                                                                             锁条件,已回购

                                                                                             注 销 10,879,200

                                                                                             股



                                                 6
                                                                                 因激励对象在解

                                                                                 锁前离职,已回
                       第三期 (本次) 2024.08.13       10,535,700   0
                                                                                 购 注 销 343,500

                                                                                 股

                                                                                 因激励对象在解

                                                                                 锁前离职,已回

                                                                                 购 注 销 138,000
                       第一期                        未解锁          1,709,500
                                                                                 股,因业绩未达解

                                                                                 锁条件,已回购
预留授予   3,557,000
                                                                                 注销 1,709,500 股

                                                                                 因激励对象在解

                                                                                 锁前离职,已回
                       第二期(本次)   2024.08.13      1,575,500    0
                                                                                 购 注 销 343,500

                                                                                 股



                                               7
8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各项解锁条件。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

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

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9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40%
制性股票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30%
制性股票第二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30%
制性股票第三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届满(2024 年 8 月 10 日周六非交易日)。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50%
股票第一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50%
股票第二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

                                  1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

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12 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号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情形,满足解除限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前述情形,满足解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除限售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1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首次授予的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限制性股票满足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三个解除限售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期解除限售的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绩考核目标、预留
    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票满足第二个解

    首 次 授 予 的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元为    除限售期解除限

    限 制 性 股 票 基数,公司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售的业绩考核目

    第 一 个 解 除 低于 350%;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不低   标:

    限售期        于 6,000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股

    首 次 授 予 的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元为    权激励计划实施

    限 制 性 股 票 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所产生的激励成

    第 二 个 解 除 低于 500%;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不低   本摊销前并扣除

    限售期        于 8,000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后

    首 次 授 予 的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元为    的归属于上市公

    限 制 性 股 票 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 三 个 解 除 低于 650%;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   为

    限售期        于 10,000 万元。                     106,193,849.99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元,相较于 2020
    表所示:                                           年净利润的增长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率是 698.50%。

    预留授予的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元为基
    限制性股票 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 于 500%;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限售期       8,000 万元。
    预留授予的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元为基
    限制性股票 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 于 650%;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限售期       1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
    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作为计算依据。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及预留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 激 励 对 象 合 计
    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                 600 人,其中:52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完成比 名激励对象 2023
    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 年度个人绩效考

                                  13
    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 核结果均无不合
    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格情况,满足解除
     考核结果   达标        达标         不达标        限售条件;73 名

     绩效考核   A≥80       80>A≥60    60>A         激励对象因离职

     标准系数   1.0         0.8          0.0           不再符合激励条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60 及以上,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件,其所持有限制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 性股票均已完成
    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60 以下,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公司
    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
    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

已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 年合计回购注销 477,5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劳动合同到

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31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本次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477,500 股。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
                                   14
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计 477,500 股,除此之外
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用列表方式说明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27 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111,200 股,

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466,318,309 股的 2.597%。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

                            量(万股)      (万股)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耿俊岭   董事长         60             18             30%
 2      朱宝文   董事           60             18             30%
                 副 董 事
 3      李峰                    60             18             30%
                 长
                 董事、总
 4      林路                    50             15             30%
                 裁
 5      魏宽宏   副总裁         50             15             30%
 6      施宇伦   副总裁         60             18             30%
 7      魏致善   副总裁         40             12             30%
 8      陈宇     副总裁         40             12             30%
        韩剑波
 9      注2      副总裁         40             12             30%
                 董事、副
 10     叶晖     总裁、董       40             12             30%
                 秘
                 财 务 部
 11     李亚男                  25            7.5             30%
                 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25           157.5            30%

                                     15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
                              2,986.90       896.07     30%
 务)骨干(396 人)
 预留授予核心管理人员、
                              315.10         157.55     50%
 技术(业务)骨干(120 人)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302        1,053.62   31.91%

         合    计              3,827        1,211.12   31.65%

     注:激励对象中耿俊岭、朱宝文、李峰、林路、叶晖、魏宽宏、
施宇伦、魏至善、陈宇和李亚男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
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注 2:激励对象中韩剑波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辞去公司副
总裁职务,现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说明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8 月
13 日
     (二)说明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111,200
股
     (三)说明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
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677,806       -12,111,200      8,566,6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5,640,503      12,111,200       457,751,703

总计             466,318,309      0                466,318,309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届满后,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尚待公司统一办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和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17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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