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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4-05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78,800 股,已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583%。购买的最高价为 7.48 元

        /股、最低价为 4.79 元/股,回购均价为 5.53 元/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828,4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

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982.73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

10.11 元人民币/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972,038 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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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从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履行公司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天华化工

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做出的关

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股份回购后即行注销,以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期限: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如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本次回购提前终止,回

购期限亦提前届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23 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的 10%,即不低于人民币 982.73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本次回购价格: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0.11 元人民币/股

(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为公司经营层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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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 740,1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91%,并

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累计 1,77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583%,回购最

高价格 7.4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4.7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828,4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2023 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

利润的 10%,即不低于人民币 982.73 万元,未违反《关于同意青岛黄

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重组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克劳斯玛菲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3
2024-032)。债权人债权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在申报期内,未出现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形,公司按照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将依法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

告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778,800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回购注销后
                                        本次注销       本次不注销
 股份类别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份             股份   数量(股)
                                                                                   (%)
                                        (股)           (股)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496,491,159       100.00    1,778,800              0    494,712,359    100.00
 股本总数    496,491,159       100.00                    1,778,800   494,712,359    100.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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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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