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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4-12-1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由中化工装备(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香港”)将其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装备卢森堡”)
享有的债权合计 47,777.22 万欧元转为对其的股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不再控制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
装备香港持有标的公司 90.76%股权,公司持有装备卢森堡 9.24%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
交易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有效做好了股
价敏感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

    2. 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做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主要节点均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并
要求所有与会者签字保密。知晓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
息。

    3.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4. 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承诺在本次交易方案未公开披
露前,协议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泄露给任何无关人
员或第三方。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
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5. 督导和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
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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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
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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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
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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