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12-14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4-067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51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2.01 交易对方 √
2.02 置出资产 √
2.03 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
2.04 置出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2.05 交割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6 人员安排 √
2.07 协议生效 √
2.08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协议的议案》 √
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关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
案》
9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情形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 √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1 《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 √
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 √
阅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
施的议案》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 √
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
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
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18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
的议案》
19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 √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
2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应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17,议案 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16、议案 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
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
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9 克劳斯 2024/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 时-12 时,下午 13 时-17
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501 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
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
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出示/提交给公司。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登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501 室
联系人:杨薇
电话:010- 6195 8651
邮箱:IR.600579@sinochem.com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2.02 置出资产
2.03 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
对价
2.04 置出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
属
2.05 交割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06 人员安排
2.07 协议生效
2.08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4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交
易协议的议案》
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
6 《关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议案》
9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1 《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
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与
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
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
估值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
产情况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
明的议案》
1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
保计划的议案》
18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9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