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1-19
八届四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度,根据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发生人民币
10,82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与有关人员进行必要沟通,了解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交易的背景与内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
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分项表决,关
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 2024 年度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企业进行交易,
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2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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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四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Tieer Gu(顾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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