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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
表决通过;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
(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高永岗
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
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彭进先生回避表决;与江阴市
东信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之 2024 年度预计情况,无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和稳定经营。(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   2023 年实际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320           110
关联采购
                    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60           253
或接受劳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               24
   务
                              小计                       630           387

                  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1,400         1,006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           200               4

关联销售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1,300          406

或提供劳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100               60
   务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100               37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500           204

                              小计                      3,600         1,717

关联租赁          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400           321

                              小计                       400           321

  合计                         /                        4,630         2,42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统计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数据以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920

关联采购或接受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
     劳务         江阴市东信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0

                                  小计                         1,000

                       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5,160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1,000

关联销售或提供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100
     劳务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60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300

                                  小计                         6,620

                       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3,200
   关联租赁
                                  小计                         3,200

     合计                           /                         10,8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半
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生产制造、测试和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
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关联自然人吴宏鲲先生、郑力先生
(过去 12 个月内)在长电绍兴担任董事,长电绍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上海”)
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1 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 244,000 万美元,经营
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
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
产品。过去 12 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上海担任执行董事,自
2024 年 9 月起,中芯国际上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3、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半导体”)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 万元,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软件的研发、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
询和技术服务,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关联自然人彭进先
生在灿芯半导体担任董事,灿芯半导体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季丰电子”)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7 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58.6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
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
技术服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关联自然人周子学先生在季丰电子担任董事,过去 12 个月,周子学先生担任我
公司董事长,自 2024 年 3 月起,季丰电子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5、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宁波”)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 473,304.347718 万元,经营范
围: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相关产品、光掩膜的开发、设计、测试、技
术服务、销售及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过去 12 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
芯宁波担任董事长,自 2023 年 10 月起,中芯宁波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6、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北京”)
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25 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 100,000 万美元,经营范
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针测及测试、光
掩膜制造;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测试封装;销售自产
产品。过去 12 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北京担任执行董事,自
2024 年 9 月起,中芯国际北京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7、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北方北京”)
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 480,000 万美元,经营范
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含线宽 28 纳米
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与集
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彭进先生、
高永岗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在中芯北方北京担任董事,中芯北方北京与本公
司构成关联方。
    8、江阴市东信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设备”)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20 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注册资本人民币 818 万元,经营范围:许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建
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石油天
然气技术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关联自然人徐玲红女士配偶张伟先生担任东信设备执行董事、
总经理,东信设备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9、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电子”)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14 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注册资本人民币 2,977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过去 12 个月,关联自然人罗宏伟先生、
吴宏鲲先生在新基电子担任董事,自 2023 年 2 月起,新基电子与本公司不再构
成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
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中芯北方北京、灿芯半导体、长电绍兴、季丰电子、东信设备、
中芯国际上海、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宁波、新基电子之间的关联采购和销售,遵
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
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
    2、长电绍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设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长
电绍兴租赁设备,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
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
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
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