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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4-01-26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 月 25 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                                   …

(十二) 审议批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事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控股子公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为除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ESG 管理委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会的运作。                           作。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作修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