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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氯碱化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玉光)2024-04-16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
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
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玉光,男,1963 年 9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东师范大学校
长助理、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
会秘书长,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分会常务
理事兼秘书长。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开始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应出席 1 次股东大会会议、2 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2023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唐玉光                       1                      1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唐玉光     2             2        0        0           否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
行职责。2023 年,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报告期内提名的董监高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
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
参与独立董事与审计师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
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
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充分利用董事会、座谈会等机会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通过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公
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从 10 月 12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进
行了重点关注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秉承独立、客
观、谨慎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
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合理化的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