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华鑫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3-30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全
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华鑫宽众投资有限
公司、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17.4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6.2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
运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信息系统、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用业务、投行股权业务、
投行债券业务、QFII 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研究咨询业务、期货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研究与开发业务、
合规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经纪业务、自营业
务、资管业务、投行业务、信用业务、期货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管理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年末净资产 错报≥5% 3%<错报<5% 错报≤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就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表明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
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直接财产损失≥2% 1%<直接财产损失<2% 直接财产损失≤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表明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违规且造成重大损失;
2.公司被采取撤销部分业务许可行政处罚措施或被采取刑事处罚措施;
3.发生证券期货行业规定的信息安全特别重大事件;
4.重要业务长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严重失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
离控制目标。
1.重要决策程序出现程序失误且造成较大损失;
2.公司人员已经或者涉嫌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
事处罚且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单项扣分超过 2 分但不超过 5 分的事项;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通过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我们注意到公司采购管理等流程管理中尚存在个别缺陷,针对所发
现的缺陷,公司已及时组织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根据已制定的整改计划,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
改,相关缺陷均已得到了有效的改进和完善。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基于外部监管要求变化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有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修订,
对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或流程进行了更新,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情况以及风险水平相适应。同时,公司积极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对各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持续
自我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实现内控管理的持续性改进。下一年度,公司将根
据发展战略要求以及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防范各类风险的
能力,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军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