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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
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并正式启动发行,以 2024 年 10 月 22 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
配股数的原则,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                              获配价格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元/股)

                                                                         1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1   10,019,960   50,199,999.6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1   6,686,626    33,499,996.26
 3    西安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1   5,988,023    29,999,995.23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4                                 5.01   5,229,546    26,200,025.46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1   3,992,015    19,999,995.1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
 6                                 5.01   2,395,209    11,999,997.09
     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7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1   1,996,007     9,999,995.07
 8              张宇               5.01   1,996,007     9,999,995.07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
 9                                 5.01   1,616,766     8,099,997.66
       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9,920,159   199,999,996.59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
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
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与西安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7.与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8.与张宇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 与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3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乐山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
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修订不
涉及发行方案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51)》。
    五、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
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52)》。
    六、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

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4-053)》。
    七、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5
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
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
    八、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
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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