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11-29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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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 1 至议案 2 经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 3 经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8 月 16 日、11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3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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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44 乐山电力 2024/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下
4
午 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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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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