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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4-03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联合

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共同投资设立一
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该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发酵
项目建设。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45 亿元。其中,公司以设备作价
出资约 7,424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权(具体金额以最终协议为准);
七台河城投以现金出资 7,132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9%的股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
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合资公司盈利存在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
局,增强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拟与七台河城
投在七台河市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发酵项目建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45 亿元,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约 7,424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权,
七台河城投以现金出资 7,132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9%的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发酵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七台河

                                         1/6
 城投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预计投资额约为 7,4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2,408.97 万元的 1.57%;过去

 12 个月公司累计进行的投资项目总额约为 7,424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7%。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1.45 亿元人民币
     (二) 拟设立合资公司出资情况
     根据黑龙江中融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中融资评字
 (2024)第 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哈药股份拟出资的实物资产评估价值约
 7,424 万元。根据双方协商约定,合资公司所有股东具体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如下: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比例或
       出资人                                 出资方式
                           (万元)                            持股比例
                                          机器设备及存货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约7,424                              51%
                                            资产作价出资
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
                            7,132             货币资金          49%
有限公司
     (三) 公司拟实物出资的具体情况
     资产名称:机器设备及存货类资产

     机器设备原值:17,572.29 万元

                                    2/6
      机器设备及存货类资产评估值:约 7,424 万元
      资产受限情况: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
  措施。

      三、 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沙德胜
                         限公司
  注册资本               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22 日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信用代码       91230900MA7D20WM6J        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
  企业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97 号
                 工程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非融
                 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
                 理;酒店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
                 体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遗服
                 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矿业权评估服务;选矿;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或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
  经营范围       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务:停车场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房屋拆迁
                 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再生资源
                 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
                 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                                无

                                  财务状况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3/6
资产总额(万元)          2,688,293                    2,659,234

净资产(万元)            1,402,231                    1,397,165

  资产负债率                47.84%                      47.84%

     科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50,495                      26,334

净利润(万元)             -15,868                      -10,100

       截止本公告日,七台河城投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甲方: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出资安排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45 亿元,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约 7,424 万元,

   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权;七台河城投以现金出资 7,132 万元,持有合资
   公司 49%的股权。

       (三) 组织结构

       1.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

   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甲方委派 1 名董事,乙
   方委派 2 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会,双方各委派 1 人,另设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 1,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由甲、乙方委派(甲方委派 1 名副总,剩余
                                      4/6
人员由乙方委派),负责出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经营情况、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支付及其他事项。经营管理团队人

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 股东分红

    1.合资公司分配利润应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在考虑
公司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分配利润;

    2.合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
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产品布局,完善了青氨类产业
链,进一步增强公司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项目建成后,在保证公司原料
药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将实现公司产品成本有效控制,提升公司产品竞争
力;同时,公司拥有原料药生产的人才和管理优势,具备稳定运营管理合

资公司的能力。综上,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项目风险分析
    1、合资企业设立、运营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
因素影响,合资公司盈利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投资双方的资源优势、专业
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运营经验,提升合资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政策风险
    医药行业与政策具有高度关联性,项目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5/6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加强对政策的解读与分析,提
前做好资源调整配置工作,积极应对和防范上述风险。

    3、成本风险
    项目建设受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合资公司产
品生产成本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与政府沟通及相关能源项目的推进等措施,保
证能源价格的稳定性,控制能源成本。
    4、环保风险

    环保方面,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提高和监管加强带来环保压
力。
    应对措施:引进先进环保处理理念、技术与装备,依靠精细管理,实
行污染预防,优化工艺,控制源头,推行绿色工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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