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4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和《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
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278 名
截至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名
截至 2023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0,730 名
2023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名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家数:671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49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9)、采矿业(15)等。审计收费 8.32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立信
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2015 年重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保千里、东北证券、 组、2015 年 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
投资者 80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报、2016 年 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报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
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7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谢骞 1994 年 1998 年 2011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晓栋 2019 年 2018 年 2024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正宇 2009 年 2002 年 2002 年 2024 年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铭凯益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晓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2023 年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3 年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3 年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3 年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2023 年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2022 年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2022 年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2023 年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2023 年 安徽千一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 2024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02 102 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2 32 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已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1 年,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审
慎性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
规范化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
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理由的恰当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
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综上,同意公司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
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34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02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2 万元(含税)。
3、本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主要是鉴于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为充分保
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本事项
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审议和事先认可,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2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32 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