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意见2024-03-2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海尔智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钱大群、王克
勤、李世鹏、吴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在 2023 年度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四人
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均为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核查上述
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在 2023 年度期间,钱大群、王克勤、
李世鹏、吴琪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