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煤化工:临2024-020: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

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

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军祥先生、孙燕飞先生、孙晓光先生依

法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监事常来保先生、李志晋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基于资源地域分布、降低交易风险、稳定销售渠道、避免同业竞争等因素考

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原材料采购、提供劳务、化工产品销售、接

受劳务等方面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在公正、客观、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体

现了互惠协同效应,促进了本公司的平稳运营。本公司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交易    2023 年实际   2023 年预计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65,486.68    120,000.00
属公司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20,944.36     23,000.00
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3,236.54     19,500.00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970.91      6,000.00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94.17      1,000.00
公司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8.81        200.00
公司
其他关联方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1,248.34      3,000.00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
                                     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316.83      5,000.00
属公司
其他关联方                           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1,415.43      3,000.00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
                                     利息收入    市场价格         373.60      1,500.00
属公司
其他关联方                           利息收入    市场价格                       500.00
               合计                                            94,095.67    182,700.00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    2023 年实际    2023 年预计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217,032.85     350,000.00
所属公司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107,605.67     190,000.00
司
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89,446.00     160,000.00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45,794.83       80,000.00
司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783.50         900.00
司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3,861.47        4,000.00
公司
其他关联方                         采购商品     市场价格            8.54       3,000.00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1,263.83        3,000.00
所属公司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784.65       5,000.00
司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500.00
属公司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300.00
司
其他关联方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44.88       2,000.00


                                           2
其他关联方                         租赁费        市场价格          2,437.62         3,000.00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市场价格          1,171.23         3,000.00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担保服务费      市场价格            716.95           850.00
其他关联方                        利息支出       市场价格                             500.00
              合计                                               470,952.02       806,050.00

    3.存款本金额度、贷款本金额度

    2023 年实际发生均未超过存款本金额度、贷款本金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关系
                             注册资本(万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方关系
                                 元)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58,037.23        原煤开采及加工           母公司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董监高任职的公司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       煤炭开采、加工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        天然气、煤层气开发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526.00        生产、销售化工原料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62,322.99       煤炭开采、加工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67,468.00        冶炼、加工、销售钢材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20,000.00        电力、煤炭项目的投资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1,130,000.00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子公司的第二股东
                                                企业 集团 的 财务 公司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子公司股东所属集团
                                                服务
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      91,836.73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交易有充分的发生

合理性,且其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稳定生产经营,有

益于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

如下:


                                            3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

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

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了公平、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

益。且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整体利益,维护了所有股东,尤其

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