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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09-1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阳煤化工

股 票 代 码:60069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 号楼第 19 层 1901-02

通 讯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 号楼第 19 层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 号楼第 19 层 1901-01

通 讯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 号楼第 19 层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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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煤化工”、

“上市公司”、“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阳煤化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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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陵恒毅、金陵阳明   指
                          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阳集团             指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阳煤金陵             指   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阳煤化工             指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名称           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 号楼第 19 层 1901-02
成立日期           2014-08-2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出资额             504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0676410X0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经营范围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0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1. 晋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9.5238%;
                   2. 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9.6825%;
股东及持股比例
                   3.华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793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企业名称            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 号楼第 19 层 1901-01
成立日期            2014-08-21
法定代表人          华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4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067639678




                                     5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经营范围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晋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9.5238%;
                    2. 深 圳 阳 煤 金 陵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比 例
股东及持股比例      39.6825%;
                    3.华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793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华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为金陵阳明、金陵恒毅的基金管理人,金陵阳明

与金陵恒毅为一致行动人。

    2017 年 4 月 27 日,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更名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阳

煤化工非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根据华阳集团的意见,与华

阳集团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行使相应股东权

利等;在阳煤化工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依照适用之法律和阳煤化工之章程,对

阳煤化工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及其委派的董事或控制的其他股东(如有)对阳煤化工
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包括根据阳煤化工届时有效的及其后修改的章程所享有的任

何表决权,以及出具和签署任何与阳煤化工相关的法律文件,均应按照华阳集团

的意见行使。

    《一致行动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协议约定之非公

开发行完成之日起的第三十六(36)个月末,期满后除非有任何一方书面确认终止,

否则协议应自动无限制地延续有效;有效期满后,任何一方书面确认协议解除的,

协议即自该书面确认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其余未书面确认协议解除的各方应继

续履行协议。

    2024 年 9 月 13 日,金陵恒毅、金陵阳明向华阳集团发出《关于解除〈一致
行动协议〉的确认函》。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金陵恒毅、金陵阳明与华阳集


                                      6
团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一致行动关系。

    该协议解除后,金陵恒毅、金陵阳明合计持有阳煤化工的表决权 变更为

13.04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阳煤化工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5%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与华阳集团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根据协议约定执行解除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阳煤化工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以低于阳

煤化工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减持其持有的阳煤化工股票。
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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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与华阳集团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到期后根据协议约定执行解除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阳煤

化工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与华阳集团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华阳集团、

金陵恒毅、金陵阳明合计持有阳煤化工 884,272,12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7.23%;

阳煤金陵持有阳煤化工 309,597,52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3.03%。华阳集团、阳

煤金陵及一致行动人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合计持有阳煤化工 1,193,869,646 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 50.26%。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华阳集团、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各自持有阳煤化

工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华阳集团与金陵恒毅、金陵阳明持有阳煤

化工的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金陵恒毅和金陵阳明持有阳煤化工股份数量仍需

合并计算,合计持有阳煤化工 309,597,52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3.04 %。

    本次权益变动后,阳煤化工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阳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阳煤化工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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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一致行动协议》;

   4、《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确认函》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阳煤化工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西省阳
上市公司名称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泉市
股票简称         阳煤化工                       股票代码           600691
                 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朝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限合伙)
                                                                   阳区
名称           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 人注册地
                 (有限合伙)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解                          有□
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除一致行动关系,股数不再合并
                 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 为上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市公司实际控   否
第一大股东                                          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数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合计拥有   持股数量:1,193,869,646 股,前述持股数量为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的股份数量   华阳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阳煤金陵、金陵阳明、金陵恒毅合计持
及占上市公司已   有阳煤化工的股份数量。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0.26%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309,597,524 股,前述持股数量为金陵阳明、金陵
拥有权益的股份   恒毅合计持有阳煤化工的股份数量。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3.04%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 定 代 表 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 定 代 表 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