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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11-19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变
               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概述

    2021 年 4 月 13 日,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

拟将其所持有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19%股份对山西

潞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潞安化工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2021 年 6 月 28 日,华阳集团与潞安化工公司签署了《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

司增资协议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和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36)和《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43)。

    2024 年 9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阳集团、潞安化工公司披露了《阳煤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

关公告和文件。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

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二、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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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

告书公告后 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

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 30 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

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涉及的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向收购人潞安化工公司发送《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的进展问询函》,并收到潞安化工公司出具的《关于阳煤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宜进展问询函的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明确华阳集团以所持公司 24.19%股份向潞安化工公司增资涉及

的相关事项,加快办理公司 24.19%股份过户事宜,华阳集团与潞安化工公司签

署《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19%股份向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增资事项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进一步约定华阳集团拟转让的公司 24.19%股份价值以

2021 年 4 月 14 日(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

均值为基础确定其价值,转让单价为 2.76 元/股,转让股份数量为 574,674,600

股,总金额为 1,586,101,896 元,潞安化工公司以自身同等价值股权作为本次交

易的对价。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华阳集团和潞安化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所需的全部

申请文件。”

    三、本次控股股东变更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

为山西省国资委。

    2.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实施

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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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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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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