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4-04-13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委托关联方福建鑫
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
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委托关联方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装
饰”)为公司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并向关联方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就部分仓储物流项目采购日常用电。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体合
作时交易各方将遵循市场行情,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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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
与鑫陆建设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鑫陆建设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与名轩装饰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4月15日、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1. 2023年度实际签约情况
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与鑫陆
建设实际已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 3,433.41 万元,公司与名轩装饰实际已签署的合
同金额为 524.18 万元。因 2023 年度预计金额为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签约
情况根据公司相关业务需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允方式确定,合作具有不确定性,
因此 2023 年度签约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2.2023 年度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2023 年度发生额
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433.76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470.43
合计 / 33,904.19
注: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该表中“2023年度”为自然年度,按2023年度内实际发生
的工程量(含以往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但工程延续至报告
期的情况)核算的发生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24 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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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继续委托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
务、委托名轩装饰为公司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本期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4年度预计签约金额
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 40,000.00
注:1)上表中“2024 年度”非自然年度,系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4 年年度大会召开之日;2)2024 年预计签约金额与 2023 年实际签约金额存在较大差
异,主要是预计签约金额为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签约情况根据公司相关
业务需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允方式确定,合作具有不确定性;3)授权管理层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 40,000 万元预计金额度内全
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相关金额亦可在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如项目最终结算金额超出前期签约金额,超出部分应计入结算年度的实际签约金额。
2.2024 年度与华夏新能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将名下仓储物流项目建筑物的屋顶出租给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
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公司优先向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采购日常用电。基
于上述合作,现对 2024 年度拟向关联方采购用电事项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4年度预计采购金额
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司 150.00
及其子公司
注:上表中“2024 年度”系自然年度,华夏新能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与公司开
展合作的福州曜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肇庆汇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 年度预计
金额亦可分配给华夏新能旗下新增与公司合作的子公司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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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方名称: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5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浩
住 所:福清市龙田镇龙一路 5 段 51-1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鑫陆建设总资产为 73,763.90 万元,净资
产为 6,601.33 万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75,121.98 万元,净利润为 589.95 万元
(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6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建培旭投资有
限公司 50%股份。
2.关联方名称: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大旺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板桥村招商大楼 309 室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施工,提供装饰信息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名轩装饰总资产为 2,725.49 万元,净资产
为-100.70 万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3,432.53 万元,净利润为 446.61 万元(未
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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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建培旭投资
有限公司 50%股份。
3.关联方名称: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2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成红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院 2 号楼 4 层 405
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
热发电装备销售。
华夏新能成立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0,010.64
万元,净资产为 7,561.59 万元,2023 年度的净利润为-604.43 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小麦丰盛(珠海横琴)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智企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华夏新能 39.51%、29.63%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1.鑫陆建设、名轩装饰关联关系说明
鑫陆建设、名轩装饰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五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鑫陆建设、名轩装饰与公
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鑫陆建设成立时间超 15 年,是一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建
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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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
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遍及福建、广西、江苏、浙江、河南、山东
等省市。同时鑫陆建设承建的公司项目能够按照工程计划进度开展施工,施工组织能力
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要求。
名轩装饰成立时间超 10 年,主要从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
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业务,具有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幕墙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资质。项目遍及福州、漳州、厦门、泉州、宁德、莆田等市。名轩装饰在其
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要求。
2.华夏新能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同时担任华夏新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相关规定,认定华夏新能为公司关联方。华夏新能是一家以园区为主要应用
场景,重点投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的企业,其已开展
的新能源项目遍布江苏、浙江、河北、山东等 10 余省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委托关联方鑫陆建设、名轩
装饰分别为公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装饰装修服务,相关合作将以招投标定价或公司同
期同类业务价格等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此外,公司拟向关联方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采
购光伏项目所发电能,采购价格均不高于当地国家电网收费标准,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体合作时,双方将以
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
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相关交易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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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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