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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13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5 月 6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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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

       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2     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八次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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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二)特别决议议案:5、8、12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章峰、施霞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
       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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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93             东百集团            2024/4/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机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如为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股东亲自参会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为
         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5 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林雨茜

(二)联系电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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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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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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