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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2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承担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2023年期间,
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关于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并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了外部审计机构。根据
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根据审
计合同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后,
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
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承担本次
审计项目的人员组成及其专业性、独立性、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
计工作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审计经验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公司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1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与致同事务所进场前现场沟通会议,认真听取
了年审项目负责人就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审计项目的人员组成及其专业性、
独立性、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情况的说明,并沟通协商了公司2023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
    2024年1月2日,审计委员会就年度审计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有关事项,与致同
事务所进行了现场单独沟通,并听取了年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工作进展及后续时间
安排等情况的说明。同时,提醒致同事务所本着对公司、对广大投资者认真负责的
态度,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
履行审计职责;
   2024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室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现
场沟通的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展,并对年审过程中
需重点关注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沟通,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致同事务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审计报告初步意见等事项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沟通交流;
   2024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能够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保
证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清晰和完整。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