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之 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春一 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或“公司”)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一汽富维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2 年 8 月 9 日采 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9,460,07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8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 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35,033,590.3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21,986.12 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3,111,604.20 元。 3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22)第 110C00047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募集资金使用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3,111,604.22 减: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3,626,046.04 其中:投入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 55,170,043.95 其中:投入长春汽车智能化产品及定制项目的金额 18,456,002.09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 16,558,336.56 募集资金未使用当前余额 566,043,894.74 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 490,000,000.00 智能通知存款余额 68,222,826.7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7,821,068.02 (2)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已 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总金额为 1,282.83 万元,尚未到期承兑的应付票据金额为 327.05 万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项目募集资金 73,626,046.04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66,043,894.74 元(含待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项目的金额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其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7,821,068.02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4 和 投 资 收 益 及 其 他 ),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余 额 为 人 民币 558,222,826.72 元,其中:存放在智能通知存款账户的余额为 68,222,826.72 元,用 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49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长春一汽富维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636259882 账户及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636267753 账户,并与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保荐机 构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636267753 募集资金专户 25,326.77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636259882 募集资金专户 7,795,741.25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721002236 智能通知存款 11,252,991.50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721407245 智能通知存款 17,830,578.33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721002251 智能通知存款 39,139,256.89 小 计 76,043,894.74 加:结构性存款余额 490,000,000.00 合 计 566,043,894.74 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93.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 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6332 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长春 分行结构性存款,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5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聚赢股 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SDGA221114Z)”,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89 天,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7,500.00 万元,购 买“理财产品名称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21115Z)”,产 品收益计算期限 89 天,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止;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聚赢利率-挂钩中债 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结构性存款(SDGA221116Z)”,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89 天,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止。截止 2023 年 3 月 14 日以上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收回本金 50,00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15.08 万元已全部直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长春分 6 行结构性存款,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聚赢利率 -挂钩中债 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SDGA230292Z)”,产品收益计算期 限 95 天,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6,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聚赢利率-挂钩中债 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SDGA230292Z)”,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95 天,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止。截止 2023 年 6 月 20 日以上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收回本金 50,000.00 万元 及理财收益 372.57 万元已全部直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长春分 行结构性存款,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聚赢汇率 -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30662Z)”,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102 天, 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6,000.00 万元, 购买理财产品“聚赢黄金-挂钩伦敦金结构性存款(SDGA230661Z)”,产品收益计算 期限 102 天,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止。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以上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收回本金 50,00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412.19 万元已全部直 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57,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 49,000.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名称“聚赢利率-挂钩中债 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 款(SDGA231181Z)”,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95 天,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上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7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 的鉴证业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一汽富维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一汽富维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8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珏晓 徐子涛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0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已变更项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目,含部 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分变更 创新研发 否 22,713.51 22,713.51 22,713.51 3,127.19 5,517.00 中心项目 长春汽车 智能化产 否 39,597.65 39,597.65 39,597.65 1,733.43 1,845.60 品及定制 化项目 合计 - 62,311.16 62,311.16 62,311.16 4,860.62 7,362.60 (续)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 行性是 投入金额与承 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进度 否发生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 重大变 差额 态日期 化 2026 年 12 项目处于建设期,未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17,196.51 24.29 不适用 否 月 见效益 长春汽车智能化产 项目处于建设期,未 -37,752.05 4.66 2026年3月 不适用 否 品及定制化项目 见效益 合计 -54,948.56 - - - - - (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11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