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08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31,926,121股 发行价格:7.58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预计将于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次会议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 1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国资审批程序 2023 年 5 月 4 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3]95 号), 同意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245,898,200 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 数)的方案。 3、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西藏 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2023 年 12 月 9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 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1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2、发行数量:131,926,121 股 3、发行价格:7.58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7.18 元 5、发行费用:13,521,941.86 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986,478,055.32 元 7、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上海金浦钧融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多资产组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辉、柳栋、郑彬、李迎春共 计 12 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向上述 12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止,上述 12 家发行 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403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4 年 3 月 20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指定账户共收到投资者认购资金人民币 999,999,997.18 元。 2024 年 3 月 21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402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实际已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1,926,121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8 元,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999,999,997.18 元,扣除不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521,941.86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86,478,055.3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31,926,121.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54,551,934.32 元。 3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公司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131,926,121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 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上述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 4 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的要求,为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 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 的程序和规则,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的要求,发行对 象的选择公平、公正,询价、申购及配售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发行对象具有相应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和形式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购协议》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6、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 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7.58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131,926,121 股,募集资金总 额 999,999,997.18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41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 目资金总额 100,000.00 万元(含 100,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 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数量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金额(元) (股) (月) 1 上海金浦钧融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28,232 50,999,998.56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 2 3,957,783 29,999,995.14 6 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3,957,783 29,999,995.14 6 5 获配数量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金额(元) (股) (月) 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40,633 120,829,998.14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25,593 119,199,994.94 6 6 UBS AG 6,200,527 46,999,994.66 6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5,488 33,999,999.04 6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28,232 50,999,998.56 6 9 李辉 6,596,306 49,999,999.48 6 10 柳栋 32,981,530 249,999,997.40 6 11 郑彬 27,704,485 209,999,996.30 6 12 李迎春 919,529 6,970,029.82 6 合计 131,926,121 999,999,997.18 - 2、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 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上海金浦钧融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海金浦钧融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BTDQWT6L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硕路 56 弄 6 号楼一 住所 区 407 室 注册资本 30,300.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昶稷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薛峰)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728,232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获配数量 15,940,633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5,725,593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注册资本 23,8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485,488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728,232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公司名称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 3,957,783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 公司名称 产组合)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 3,957,783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 QF2003EUS001 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住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获配数量 6,200,527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李辉 姓名 李辉 类型 境内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3206241965********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 获配数量 6,596,306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 (10)柳栋 姓名 柳栋 类型 境内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3707851992********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获配数量 32,981,530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郑彬 姓名 郑彬 类型 境内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4111231990******** 住所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获配数量 27,704,485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李迎春 姓名 李迎春 类型 类境内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3707851986********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 获配数量 919,529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泰君安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全部发行对 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 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 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持有限售条 占总股本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件的股份数 比例(%) 量(股)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1 391,617,705 47.78 - 理委员会 江苏陶朱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2 公司-银壹捌陶朱公二号私募证 6,556,801 0.80 - 券投资基金 3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4,650,338 0.57 - 4 白苗荣 4,541,017 0.5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 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 4,210,575 0.51 -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朱振国 3,663,000 0.4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7 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3,329,271 0.41 - 证券投资基金 8 郑彬 3,060,000 0.37 -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862,378 0.35 - 10 安小艳 2,145,500 0.26 - 合计 426,636,585 52.05 -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截至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 数量和比例如下: 占总股本 限售股份数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量(股)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1 391,617,705 41.15 - 理委员会 2 柳栋 32,981,530 3.47 32,981,530 3 郑彬 29,804,485 3.13 27,704,485 江苏陶朱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4 公司-银壹捌陶朱公二号私募 8,575,000 0.90 - 证券投资基金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43,632 0.71 6,728,232 10 占总股本 限售股份数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量(股) 上海金浦鲲文投资管理有限公 6 司-上海金浦钧融私募投资基 6,728,232 0.71 6,728,232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698,026 0.70 - 8 李辉 6,596,306 0.69 6,596,306 9 UBS AG 6,209,408 0.65 6,200,527 10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4,650,338 0.49 - 合计 500,604,662 52.61 86,939,31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31,926,121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 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31,926,121 131,926,121 13.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819,660,744 100.00% - 819,660,744 86.14% 股份总数 819,660,744 100.00% 131,926,121 951,586,865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 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 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 11 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 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 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 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彭辰、周亮 项目协办人:蒋华琳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负责人:徐晨 12 签字律师:赵威、刘亚楠、蒋嘉娜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联系传真:021-52341670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韩频、赵键 联系电话:021-23281171 联系传真:021-63391166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赵键、顾召华 联系电话:021-23281171 联系传真:021-63391166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4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