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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24-09-07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24 年 9 月 20 日


                 1
                          目          录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二、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三、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2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清晰权责,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根据 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授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授权

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更;           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更;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亏损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议;

补亏损方案;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担保事项;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财务资助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的财务资助事项;                              三十的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三十的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作;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 (四)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

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方案(不含土地);决定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


                                          4
购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 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方案(不含土地);

分之三十五的土地;                         决定购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产值百分之三十五的土地;

案;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方案;

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方案;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对因本章程第二十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对因本章程第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赠等事项;                                 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的提名,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的提

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员的经营业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事项;       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       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工作;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 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险管理、内部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

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对公司风险管理、 的工作;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 (二十) 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险管理、内

体监控和评价;                               部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对公司风险管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股 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

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

项。                                         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下:                                         下: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       况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

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股利,其政策目标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6
的百分之三十;                               均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

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偿还已发 (1)公司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偿还已

行的长期债券(含中期票据)本息;             发行的长期债券(含中期票据)本息;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实施重大投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实施重大投

资、收购资产等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达到公司       资、收购资产等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

十;                                         之十;

(3) 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       (3)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或母公司

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并       报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且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       数并且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十。                                         百分之十;

                                             (4)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

                                             (5)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程序:                                       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

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

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       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

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       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

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中小       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

股东沟通与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 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二)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7
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

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       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与交流,听

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       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

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

                                             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

                                             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下一步为

                                             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

                                             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8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有关股东大会职权条款,公司拟决定同步对《中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进行如下修订: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如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

    下:                                    如下: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

    划,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

    或变更;                                更;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计划;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酬事项;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算方案、决算方案;                      出决议;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9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

          (十一)修改本章程;                 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

       事务所作出决议;                        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财务资助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划;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途事项;                                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

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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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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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有关董事会职权条款,公司拟决定同步对《中储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进行如下修订: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

会报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四)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上一

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 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方案

方案(不含土地);决定购置金额不超 (不含土地);决定购置金额不超过公

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三 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三十五

十五的土地;                             的土地;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弥补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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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股份做出决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 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 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

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 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事项;

营业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事项;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方案;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限;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度;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案;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经理的工作;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 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险管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对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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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

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规定,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

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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