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 司、新奥(海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地能 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ENN GLOBAL TRADING PTE. LTD.、金华市高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 控股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上述被担保人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调整事项:因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往年担保余额基础 上,本次拟将 2024 年预计担保额度由不超过 280 亿元调整至总额不超过 335 亿 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调整至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其他预计担保额度不变。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7.29 亿元。本次调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8 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融资及日常采购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关税保证 保险等业务的需求,同意公司在往年担保余额基础上,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子公司之间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 280 亿元人民币 (实际执行中若涉及外币业务则以当天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此额度 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及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 057)、《新奥股份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 079)。 (二)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更好的满足业务开展需求,在往年担保余额 基础上,本次拟将 2024 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由不超过 280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335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调整至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前仍按原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执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调整后 被担保 是 是 预计额 方2024 否 否 调整前 调整后 度占公 担保 被担保方 年3月 截至目前担 担保预计 关 有 被担保方 预计担保额 预计担保额 司2024 方 股权结构 31日资 保余额 有效期 联 反 度 度 年3月31 产负债 担 担 日净资 率 保 保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新奥能源中国投 本次担保 资有限公司(注 86.34% 0.00 0.00 680,000.00 27.54% 预计额度 否 否 1) 期限自 被担保方 2024年1月 公司 股权结构 新奥能源贸易有 1日起至 或控 详见 67.71% 0.00 230,000.00 0.00 0.00 否 否 限公司(注2) 2024年12 股子 “二、被 月31日 公司 担保人基 止。具体 新能(天津)能源 本情况” 92.85% 21,866.65 120,000.00 120,000.00 4.86% 担保期限 否 否 有限公司 以实际签 署协议为 新奥(海南)能源 81.16% 0.00 0.00 100,000.00 4.05% 准(注3) 否 否 贸易有限公司 注1:前次为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预计的230,000.00万元额度调整至新奥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因业务开展 需银行授信担保,新奥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增加450,000.00万元预计担保额度 注2:前次为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时,该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9.94%,彼时该公 司属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注3:新奥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新奥(海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注4: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上述预计的担保 额度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新奥(中国)燃气 60.38% 50,000.00 230,000.00 230,000.00 9.31% 本次担保 否 否 投资有限公司 新地能源工程技 预计额度 69.81% 11,885.41 120,000.00 120,000.00 4.86% 期限自 否 否 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 2024年1月 新奥(天津)能源 股权结构 1日起至 56.03% 0.00 290,000.00 290,000.00 11.74% 否 否 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详见 2024年12 或控 ENN LNG “二、被 月31日 股子 (SINGAPORE) 担保人基 7.03% 1,128,720.62 1,239,304.00 1,239,304.00 50.19% 止。具体 否 否 公司 PTE. LTD. 本情况” 担保期限 以实际签 ENN GLOBAL 署协议为 TRADING PTE. 15.88% 221,135.86 569,696.00 569,696.00 23.07% 否 否 准 LTD. 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 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 二、对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联营企业 股权结构 公司 金华市高亚天然 详见“二、 42.10% 700.00 1000.00 1000.00 0.04% 同上 否 否 或控 气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股子 基本情况 公司 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联营企业(包括授权期限内新增的联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上述预计的担保 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10 日 (2)注册资本:1 港元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5)经营范围:投资 (6)股权结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438,080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381,923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87.18%,净资产为 56,157 万元人 民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6,772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 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434,197 万元人民币,总负 债为 374,864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86.34%,净资产为 59,332 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88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2、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4 日 (2)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B10 号楼 485 室 (4)法定代表人:张晓阳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 服务;企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62,931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54,783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87.05%,净资产为 8,148 万元人民 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0,342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4 万元人民币(以上 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20,463 万元人民币,总 负债为 111,846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92.85%,净资产为 8,617 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44,822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469 万元人民币(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3、 被担保人名称:新奥(海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6 日 (2)注册资本:2,0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 2 号办公楼 C606 室 (4)法定代表人:姜杨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石墨烯材料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 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25,644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91,692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72.98%,净资产为 33,952 万元人民 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35,235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2,749 万元人民币(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74,756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141,839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81.16%,净资产为 32,917 万元人 民币,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04,909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03 万元人民 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被担保人名称: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 年 1 月 8 日 (2)注册资本:43,177.8124 万美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38 号楼四层 5-101 (4)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5)经营范围:(一)对城市燃气供应、电力供应、自来水供应及其他城 市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 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 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 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 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 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 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和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 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 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 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 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 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七)购买所投资企 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八)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 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九)参与有对外承 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 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 及其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二)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 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三)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3,613,740 万元人民 币,总负债为 2,000,460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55.36%,净资产为 1,613,280 万元人民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67,798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364,508 万元 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4,044,425 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 2,442,002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60.38%,净资产为 1,602,423 万元人民币,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5,97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12,598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 被担保人名称: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7 日 (2)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新奥科技园 B 楼 (4)法定代表人:郑文平 (5)经营范围:能源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集成与转化;石油和煤炭能 源、催化材料、洁净煤炭转化、一碳化工工艺、应用化学、环保工程、工程测量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工程测量、工程咨询;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设计;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 专业承包,天然气加气子站的建设及相关设备的租赁,锅炉安装,压力管道设计 及安装,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工程设备及所需物资的采购 与销售;(以上凭资质经营)石油化工工程检维修(以上凭资质经营);销售: 反应器、填料、余热锅炉,化学试剂和助剂、化学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由分公司经营:能源及环保装 备的集成制造;天然气加气站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以上自产产品的销售及技 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676,228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468,128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69.23%,净资产为 208,100 万元人 民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489,633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44,439 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686,145 万元人民 币,总负债为 478,964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69.81%,净资产为 207,181 万 元人民币,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63,36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95 万元 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 被担保人名称: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29 日 (2)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远 航商务中心 2-2 三层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 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财务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 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 纯净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 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 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 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821,032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453,044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55.18%,净资产为 367,988 万元人 民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2,518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5,841 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172,973 万元人 民币,总负债为 657,232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56.03%,净资产为 515,741 万元人民币,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217,76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71 万元 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 被担保人名称: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 (1)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11 日 (2)实收资本:3,0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新加坡 (4)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5)主营业务:贸易 (6)股权结构: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202,244 万美元,总 负债为 107,448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53.13%,净资产为 94,796 万美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5,331 万美元,净利润为 39,711 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04,930 万美元,总负债为 7,373 万美元, 资产负债率为 7.03%,净资产为 97,557 万美元,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29,932 万美元,净利润为 8,349 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 被担保人名称:ENN GLOBAL TRADING PTE. LTD. (1)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3 日 (2)实收资本:1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新加坡 (4)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5)主营业务:贸易 (6)股权结构:ENN LNG TRADING COMPANY LIMTED 持股 100%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9,457 万美元,总 负债为 3,155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16.21%,净资产为 16,302 万美元,2023 年 度营业收入为 93,852 万美元,净利润为 14,649 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151,452 万美元,总负债为 24,047 万美元, 资产负债率为 15.88%,净资产为 127,405 万美元,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12,078 万美元,净利润为 10,764 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 被担保人名称:金华市高亚天然气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6 日 (2)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新狮街道芙峰街 1800 弄 50 号 (4)法定代表人:陈炳奎 (5)经营范围:金华市区高压天然气工程项目(包括车用天然气的供应及 加气站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按金华市建设局规定的区域,凭特许经营许可 证经营) (6)股权结构: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65%、金华新奥燃气 有限公司持股 35%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7,902 万元人民币, 总负债为 3,447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43.62%,净资产为 4,455 万元人民币,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2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105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7,787 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 3,278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42.10%,净资产为 4,509 万元人民币,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251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128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 保将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 融机构以及业务伙伴等合作方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四、调整担保额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调整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及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的 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 次担保额度预计将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预计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被担保公 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部分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但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7.29 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关联方担保余额 0 元;公司为参股公司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 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0.2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07 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31%。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