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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01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85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 担 保 人 名 称 : Deneb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 以 下 简 称 “Deneb
Ocean”)、Altair Ocean Transport Company(以下简称“Altair Ocean”)、Vega Ocean
Transport Company(以下简称“Vega Ocean”)。上述被担保人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均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中文名称“新奥液
化天然气(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新加坡”)持股 1%的参股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新奥新加坡本次拟为
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担保的金额上限均为 182 万美元,已实
际为 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被担保子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
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船舶运力需要,全资子公司新奥新加坡与 Deneb Ocean、Altair Ocean、
Vega Ocean 三家单船公司签署了项目租船合同,同时由新奥新加坡收购三家单船
公司各 1%的股份,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将作为投资主体,在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建造三艘 17.4 万方 LNG 运输船舶。Deneb Ocean、
Altair Ocean、Vega Ocean 分别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子公司(以下统
称为“融资租赁公司”)签署 LNG 船舶的融资租赁合同,通过船舶融资租赁方
式进行船舶融资。拟融资金额上限均为 1.82 亿美元,融资合同期限为船舶交付
后 15 年。
    新奥新加坡拟将持有的三家参股公司各 1%的股份质押给融资租赁公司,分
别为三家参股公司融资提供上限为 182 万美元的增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奥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4)。
    2024 年 10 月 30 日,新奥新加坡与 Xiang CH11 签署了关于 Deneb Ocean 1%
股权的《股权质押协议(Share Charge)》,与 Xiang CH12 签署了关于 Altair Ocean
1%股权的《股权质押协议(Share Charge)》,与 Taiwang 签署了 Vega Ocean 1%
股权的《股权质押协议(Share Charge)》。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Deneb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公司名称:Deneb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点:利比里亚
    注册资本:5,500.05 万美元
    股权结构:Mitsui O.S.K. Lines, Ltd.持股 50%,Future Ocean LNG Investment
Co., Limited 持股 49%,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 持股 1%
    公司介绍:Deneb Ocean 作为在利比里亚注册成立的离岸船舶资产公司,与
新奥新加坡签订船舶运力使用协议,将服务于新奥新加坡的长期 LNG 资源采购
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5,092.15 万美元,总
负债为 5,092.10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99.99%,净资产为 0.05 万美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美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其总资产为 5,500.21 万美元,总负债为 0.16 万美元,资产负
债率为 0.003%,净资产为 5,500.05 万美元,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美
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Deneb Ocean 2024 年半年度资产
负债率较 2023 年年度变化较大的原因为:股东借款转为股东出资,所有者权益
增加,负债减少。
    (二)Altair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公司名称:Altair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点:利比里亚
    注册资本:5,500.05 万美元
    股权结构:Mitsui O.S.K. Lines, Ltd.持股 50%,Future Ocean LNG Investment
Co.Limited 持股 49%,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 持股 1%
    公司介绍:Altair Ocean 作为在利比里亚注册成立的离岸船舶资产公司,与
新奥新加坡签订船舶运力使用协议,将服务于新奥新加坡的长期 LNG 资源采购
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5,092.15 万美元,总
负债为 5,092.10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99.99%,净资产为 0.05 万美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美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其总资产为 5,500.21 万美元,总负债为 0.16 万美元,资产负
债率为 0.003%,净资产为 5,500.05 万美元,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美
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Altair Ocean 2024 年半年度资产
负债率较 2023 年年度变化较大的原因为:股东借款转为股东出资,所有者权益
增加,负债减少。
    (三)Vega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公司名称:Vega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点:利比里亚
    注册资本:5,500.05 万美元
    股权结构:Mitsui O.S.K. Lines, Ltd.持股 50%,Future Ocean LNG Investment
Co.Limited 持股 49%,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 持股 1%
    公司介绍:Vega Ocean 作为在利比里亚注册成立的离岸船舶资产公司,与新
奥新加坡公司签订船舶运力使用协议,将服务于新奥新加坡的长期 LNG 资源采
购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5,092.15 万美元,总
负债为 5,092.10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99.99%,净资产为 0.05 万美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美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其总资产为 5,500.21 万美元,总负债为 0.16 万美元,资产负
债率为 0.003%,净资产为 5,500.05 万美元,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美
元,净利润为 0 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Vega Ocean 2024 年半年度资产
负债率较 2023 年年度变化较大的原因为:股东借款转为股东出资,所有者权益
增加,负债减少。
    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三家参股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
联交易。
    三、股权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新奥新加坡
    质权人:Xiang CH11/ Xiang CH11/ Taiwang
    新奥新加坡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 Deneb Ocean 1%股权质押给 Xiang CH11;
将持有的 Altair Ocean 1%股权质押给 Xiang CH12;将持有的 Vega Ocean 1%股权
质押给 Taiwang;分别为三家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增信。
    为确保融资协议下债务的履行,出质人将持有的参股公司的股份质押给质权
人,包括股份相应的所有权利与收益。出质人保证在融资期内不得将股权进行除
股权质押规定外的其它质押,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新增股份。
    在协议签署之日起,出质人应及时向质权人提供该股权质押协议或该质押设
立登记的相关文件,以及签署相关质押附属文件。
    在融资协议违约事项(包括借款人拖欠本金、利息、费用,违反所做的保证
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融资协议义务的行为,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
形等)发生的任何时间内,无论质权人是否已要求支付全部或任何部分债务,本
协议所构成的质押权益应立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融资协议违约事项发生后的任何时间内,质权人有权指定任何人作为所质
押股权的接管人或管理人。
    依照本协议所设定的质押权持续有效,直至协议期满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
中间付款或清偿进行抵消。本次股权质押期限与融资期限相匹配,至船舶交付后
15 年。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奥新加坡为三家参股公司进行融资提供股权质押,以满足新奥新加坡
自身贸易运力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构建国际 LNG 运力池,打造天然气全场
景生态。新奥新加坡及三家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方提供的以股权质押作为融资增信
的措施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是境外参股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协议的必要条件。本次
作为被担保对象的三家参股公司依托签订的长期 LNG 运力使用协议,在担保期
内将稳健经营,违约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基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股权质押协议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9.85 亿元,其中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余额 0.00 元;公司为参股公司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0.22 亿元连带责
任保证反担保;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07 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
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7.17%。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