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完成 78.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3,098,397,607 股变更为 3,097,615,10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二)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完成 52.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3,097,615,107 股变更为 3,097,087,60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基 于 上 述 两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3,098,397,607 股 变 更 为
3,097,087,60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098,397,607 元变更为 3,097,087,607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对《新奥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8,397,607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7,087,60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98,397,607 股,公司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097,087,607 股,公司
2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3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4
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
5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
在收到请求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
持。
大会会议的决定,并书面答复股东。股东自行召集
……
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五)制订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注:《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删除后,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
用的,亦做相应变更,不再一一列示。除上述内容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
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