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4-06-13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
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2、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
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
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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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
开“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11:00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表决。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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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神马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神马转债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神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北办公楼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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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和持有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有本次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加
盖公章)或适用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
方式以 2024 年 6 月 27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在出席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提交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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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神马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
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
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神马股份董办
邮政编码: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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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5-3921231
联系人:陈立伟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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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 万张,每张
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 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
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6,364.7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对神马股份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1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165,440.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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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5 月
序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扣 31 日累计投入募
号 总额
除发行费用) 集资金
1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230,066.56 110,000.00 79,440.32
2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120,000.00 100,000.00 -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0 86,364.72 86,000.00
合计 440,066.56 296,364.72 165,440.32
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和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拟采用离子交换
树脂法技术,以苯酚和丙酮为原料进行催化缩合反应生成双
酚 A,项目完工后,将新增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的生产能力;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碳材料公司”),建设期为 24
个月,计划总投资 12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00,000.00 万元;项目已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明》(项目代码:2107-410422-04-01-181752)、《平顶山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
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平环
审[2021]24 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平煤
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节能报
告的审查意见》(豫发改能评[2022]27 号)等备案和批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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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该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1、受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影响,2023 年双酚 A 市场价格全
年同比下降
2023 年,受制于全年国内消费需求疲软,双酚 A 市场需
求增速低于新增产能投产增速。根据百川盈孚数据,2023 年
国内双酚 A 表观消费量为 313 万吨,同比增长 24.70%;根据
隆众资讯数据,2023 年中国双酚 A 产能大幅扩张,国内双酚
A 总产能达到 487.5 万吨/年,同比增长 46.3%,超过需求增
长,导致双酚 A 市场价格走势不及预期,全年价格位于
8,750-12,000 元/吨区间,较 2022 年的 9,950-19,000 元/
吨的价格区间大幅下降。
2、相关产品毛利率较低,运营主体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目前拥有聚碳酸酯(PC)一期项目并配套双酚 A 一
期。由于 2023 年市场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导致相关产品毛
利率相应较低,公司聚碳酸酯(PC)及双酚 A 产品 2023 年
毛利率分别为 8.24%和 1.17%,处于较低水平。上述项目运
营主体聚碳材料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3、2024 年一季度双酚 A 需求增速放缓
根据隆众咨询的统计,2024 年一季度双酚 A 市场需求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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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项目 2024 年 Q1 2023 年 Q1 环比 同比
双酚 A 主要需求量 91.1 82.2 2.82% 10.83%
其中:聚碳酸酯(PC)消费量 62.8 55.1 10.95% 14.05%
环氧树脂消费量 28.3 27.1 -11.42% 4.39%
由上表可知,2024 年一季度双酚 A 需求量仍同比有所增
长,但增长速度较 2023 年全年的 24.70%有所放缓。
结合公司现有类似项目毛利率、运营主体业绩情况及目
前市场需求情况,预计双酚 A 市场价格短期内不会明显改善,
另外考虑到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较目前有一定程度提高,如
公司继续实施“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募投项
目,将进一步加剧实施主体聚碳材料公司的亏损,从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终止“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四、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项目终止后,对
应节余的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净额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将严格遵守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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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募投
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
的合理决策,项目终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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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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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1、对每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
选择一项。
2、每项表决内容只能用“√”方式填写,凡多选、涂改或
以其他方式填写均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
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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