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6-27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64
债券代码:110093 债券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 10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 号)核
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30.00 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6,364.72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01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9,000 万元(含 89,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165,440.32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拟以募集资金
序 项目投资 5 月 31 日累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扣
号 总额 计投入募集资
除发行费用)
金
1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230,066.56 110,000.00 79,440.32
2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120,000.00 100,000.00 -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0 86,364.72 86,000.00
合计 440,066.56 296,364.72 165,440.3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
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
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