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十一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5 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
独立董事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同意披
露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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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125)。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126)。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
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127)。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
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
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128)。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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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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