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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北制药: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4-08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4-01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坦公司”),
其股权结构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 98%,华北制药
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100%;华北制药河北华
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11,975 万元、12,5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实际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54,191.28 万元、71,950 万
元。(均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
9,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广安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平支行”)、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合作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合作路支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石家庄
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金坦公司在农行广安支行、工商银行
                                       1
      和平支行开展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 4,975 万元、7,000 万元;公司为华民公司在沧州银行合作路支
      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开展的流动资金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2,5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前           本次提供担保后
序   被担保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号     对象                                                            剩余可用担                 剩余可用担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保额度                     保额度

     金坦公     农行广安支     连带责任
1                                            4,975      42,216.28      57,783.72     47,191.28     52,808.72
       司           行         保证担保



     金坦公     工商银行和     连带责任
2                                            7,000      47,191.28      52,808.72     54,191.28     45,808.72
       司         平支行       保证担保



     华民公     沧州银行合     连带责任
3                                           10,000           69,450         10,550    79,450        550.00
       司         作路支行     保证担保



     华民公     华夏银行石     连带责任
4                                            2,500           69,450         10,550    71,950        8,050
       司         家庄分行     保证担保


          注:华民公司于 3 月 5 日归还了由公司担保的光大银行贷款 1 亿元。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 361,500 万元,其中

      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分别提供担保不超过 100,000 万元、8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2023 年 6 月 7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时公告。

                                                         2
    本次对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01703350Y

    成立时间:2002 年 04 月 02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南大街 106 号

    法定代表人:马东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398.9152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物制品、生物技术产品、医药产品;生产、

销售预防用生物制品(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 细胞))、治疗用生物制品(人

促红素注射液、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

射液)、小容量注射剂(那屈肝素钙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奥木替韦

单抗注射液;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

鲜);仓储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98%,先泰公司持股比例 2%,公司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股 100%。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3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2,774.45
                负债总额               129,992.49
                  净资产               102,781.96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0,193.29
                  净利润                45,122.31

   (二)公司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554463533P

   成立时间:2010 年 04 月 28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5,013.9 万元

   经营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

(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及半

合成抗生素中间体的生产(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物技术产品

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制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药品的注册代

理业务;游览景区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电器仪表

的维修、安装、销售服务;制药设备制造、维修、安装、销售服务;糖果

制品、医药中间体(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品、国家禁止类、

限制类项目除外)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药品类

易制毒品、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除外)、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饲

料添加剂、天然提取物、药用辅料、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废气

                                   4
     治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环保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华民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 64.1414%,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5.8586%。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6,702.77
                            负债总额                   120,345.77
                              净资产                   126,357.00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3,877.91
                              净利润                   -7,157.10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其他
                                  保                                                            是否
     被担   债           保证金                                                          股东
序               合同             证                                                            存在
     保对   权           额(万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是否
号               名称             方                                                            反担
     象     人             元)                                                          提供
                                  式                                                              保
                                                                                         担保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
                                                              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 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
                                  连   息、罚息、复利、违约 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
            农                    带   金、损害赔偿金、按《中 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
            行                    责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
     金坦   广   保证             任   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1                        4,975                                                            否     否
     公司   安   合同             保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
            支                    证   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
            行                    担   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保   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 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
                                                              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
                                                              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
                                     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
                                     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
                                     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
                                     币金额)、利息、贵金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
                                     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
           工                   连                          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向下
                                     务费、复利、罚息、违
           商                   带                          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约金、损害赔偿金、贵
           银                   责                          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
                                     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
    金坦   行   保证            任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
2                      7,000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                              否   否
    公司   和   合同            保                          商银行和平支行根据主合同
                                     引起的相关损失)、因
           平                   证                          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提
                                     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
           支                   担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
                                     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
           行                   保                          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
                                     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
                                                            之次日起三年。
                                     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
                                     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等)。
           沧
           州                   连   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
           银                   带   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
                                                            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行                   责   息、复利、罚息、违约
                                                            若发生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
    华民        保证            任   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
3          合          10,000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   否   否
    公司        合同            保   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
           作                                               项,贷款人依法宣布债务提
                                证   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
           路                                               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
                                担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
                                                            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支                   保   旅费等)。
           行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
                                     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   届满之日起三年。前款所述
           华                        期利息、罚息、复利、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夏                   连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
           银                   带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   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
           行                   责   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
    华民        保证            任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
4          石          2,500                                                           否   否
    公司        合同            保   费、诉讼费、仲裁费、   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
           家                   证   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   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
           庄                   担   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     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
           分                   保   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     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
           行                        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     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
                                         应付费用。           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
                                                                      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

    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6
金坦公司、华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84%、48.78%。本次担保在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2023 年 6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30,187.62 万

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 43.31%,其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21,187.62 万元,占 2023 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 41.6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

额为 9,000 万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

1.69%。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9,000.00 万元,截止报告日

该借款已逾期。2010 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

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 3 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

                                  7
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 18,190.00 万元及利息 358.5 万元

(利息已计算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以后的利息按合

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

款中的 5,800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 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

司 2010 年 12 月 24 日临 2010-018 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

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 1,170 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

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

被查封土地价值在 8 亿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将相

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

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 03140065-2 号、债转

20150123 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

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 年 5 月 29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 2-6

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

行本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

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 64%,河北宝

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6%。

                                  8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

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

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

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