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茂业商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文捷2024-03-21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文捷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郭文捷:本科学历,经济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国家审
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
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境外审计处副处长、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财政审计处副处长、法规处正处级
审计员、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法规审理处一级调研员。现为深圳市审计学会会员、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6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以通讯方式
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
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 年,本人出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田跃 16 16 16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
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内审部门
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年度审计过
程中,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
责,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进行了审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该次
会议,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召开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 2024 年按照
制度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
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此外,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参加了公
司 2022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及 2023 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还积极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门店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
关人员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参加监管机
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通过以上方式,不断加深对公司
及分支机构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支持和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
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我们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利用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
长,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
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2023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
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公开、
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
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对拟聘任的审计机构的具
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
作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公司总裁(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黎巧元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独立
董事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及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公司总裁(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韩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
理)。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许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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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郭文捷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