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4-11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4-02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被告浙江大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中。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
溢金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溢担保)为案件原告。
浙江大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宋集团)、浙江诗韵江南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宋行标、宋美丽、冯光富、甘明亚、冯超为案件第三人。
涉案金额:本金 5,000 万元及违约金等。
2024 年 4 月 10 日,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合计收到分配款 400 万元。截
至目前,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已累计收到分配款项 2,171.41 万元。
一、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1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香溢担保以自有资金分别
委托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吴山支行(后更名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吴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吴山支行)向大宋集团发放贷款 2,000
万元、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1 年 6 月 7 日,后展期
至 2011 年 9 月 7 日,借款利息为 18%/年。宋行标、宋美丽、冯光富、甘明亚、
冯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到期后,大宋集团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公司多次催讨无果,2013 年 6
月 6 日,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向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日法
院受理立案。2013 年 12 月 24 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浙江省杭州市
上城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2013)杭上商初字第 764 号民事判决书和
(2013)杭上商初字 765 号民事判决书。2014 年 6 月,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通过公开信息,公司获悉大宋集团已被其他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绍兴市越
城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并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宋集团联合管理人。2020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确定相应债权、汇报破产财产等;确认香溢金联优
先债权为 3,035 万元、香溢担保优先债权为 4,555 万元。2020 年 11 月,抵押土
地上可处置的已有 121 本权证的房产经过评估,总价约 1.96 亿元。
自 2021 年 6 月始,抵押物上阳明华都园西区住宅陆续拍卖成交。2021 年 12
月 24 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各收到 10 万元分配款。
2022 年 6 月 7 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分配款 70 万元、230 万元,
合计收到 300 万元。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大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
配方案》,2023 年 5 月 5 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
产分配款 345.14 万元、1,106.27 万元,合计 1,451.41 万元,完成第一次分配。
详见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013-023、2013-052、2020-043、2022-036、
2023-027。
二、 进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
配款 100 万元、300 万元。
三、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收到分配款项,增加了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当期经营有正向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大宋集团破产清算进程及剩余资产处置变现推进工作,并视
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