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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0835 、900925      证券简称:上海机电、机电 B 股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东怡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0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0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3,420,11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14,086,37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9,333,7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3.1338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265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86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万忠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
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庄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3,922,564 99.9681           37,206    0.0072      126,600     0.0247

       B股          29,325,246 99.9710           8,500    0.029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43,247,810 99.9683           45,706    0.0084      126,600     0.023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关于改聘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
1    通合伙)担任 52,174,224          99.6708 45,706          0.0873 126,600      0.2419
     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春晗、包诗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