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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07-22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住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 4633 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
一期 A 塔楼 21 层 2110 室
    通讯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 4633 号智慧城市产业
基地一期 A 塔楼 21 层 2110 室
    联系电话:0431-8860973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 15 号
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第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亚泰集团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一、备查文件目录................................................................................................. 7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7
附表................................................................................................................................ 9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发集团              指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亚泰集团              指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第 15 号准则》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073634274G

注册资本                 502,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09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平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 4633 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
注册地址
                         一期 A 塔楼 21 层 2110 室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
经营范围                 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
                         整治服务,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产品批
                         发,林业产品销售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 4633 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
通讯地址
                         一期 A 塔楼 21 层 2110 室

联系电话                 0431-88609735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信息披
股东情况
                         露义务人 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永久居留权
  李平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胡静波     男          董事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李健伟     女          董事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4
陈喜东   男         董事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郑大海   男         董事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单标安   男         董事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杜艳韬   男         董事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亚泰集团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亚泰集团经营基本面及未来发展预期的认可,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
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根据亚泰集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亚泰集团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亚泰集团股份。除上述增持计划及承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
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亚泰集团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 15 号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亚泰集团股份 109,722,935 股,占
亚泰集团股份总数的 3.3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共买入亚泰集团 55,305,337 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
比例为 1.7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亚泰集团 165,028,272
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 5.0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泰集团股票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亚泰集团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9 日,长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买入亚泰集团 55,305,337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70%,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区间      买入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元/股)       (股)         (%)
                 2024.7.4         1.08-1.15    13,352,544         0.41%
                2024.7.16        1.03—1.04    8,766,300          0.27%
 集中竞价
                2024.7.18        0.98—1.00    9,000,100          0.28%
                2024.7.19         0.97-1.02    24,186,393         0.74%

                   合计                        55,305,337         1.70%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
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2024 年 7 月 20 日




                                  8
    附 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
                    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       600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       信息披露义务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
                                                                    4633 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
名称                团)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期 A 塔楼 21 层 2110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09,722,935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38%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 165,028,272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 1.7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9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不适用。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不适用。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0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2024 年 7 月 2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