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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0-12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01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7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起不超过 3 个月(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止)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6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902,2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
                     0.12%
比例
实际回购金额         3,980,244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1 元/股~1.04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和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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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60

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

月(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48号)、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7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91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约为0.06%,回购成交价为1.0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989,72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8号)。

    (二)截止2024年10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已回购股份3,902,2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约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4元/股,最低价为1.01

元/股,回购均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980,244元(不
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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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

存在差异,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

金额下限,主要原因为: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了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及未来发

展,公司优先将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导致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回

购方案计划金额出现偏差。

    2、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

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后期公司股价快速上涨,

且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实施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

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7月1日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51号),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发集团”)拟自2024年7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发集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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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买入公司61,407,637 股

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 1.89%。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3,248,913,588               3,248,913,588        0
其中:回购专用
                      0               0        3,902,200          0.12
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3,248,913,588       100     3,248,913,588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902,200股,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
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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