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高管共计 8 人(下称“增持主体”)计划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起 6 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
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增持计划进展: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826,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2,258,223,223 股)的比例为 0.08%,累计增持金额 2,093.74 万元,已达到
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其中公司董事长郑驹先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810,000 股,
增持金额合计 2,072.87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
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郑驹先生、副董事长庄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智
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凤凤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副总经理高
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共计 8 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15,421,95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6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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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持有公 占公司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司股份数量(股) 比例(%)注
1 郑驹 董事长 - -
2 庄巍 副董事长 4,857,500 0.22
3 李智华 董事兼总经理 4,857,500 0.22
4 李凤凤 董事兼副总经理 3,252,000 注 0.14
5 朱志勇 董事兼副总经理 220,500 注 0.01
6 高明 副总经理 - -
7 李克勤 董事兼财务总监 - -
8 陈莹 董事会秘书 2,234,450 0.10
合计 15,421,950 0.68
注: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与前期增持计划披露存在差
异,系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根据董事会决议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郑驹先生、副董事长庄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董事
兼副总经理李凤凤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副总经理高明先生、董事
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共计 8 人计划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
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的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82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累
计增持金额 2,093.74 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董事长郑驹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810,000 股,增持金额合计 2,072.87 万元;其余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 A 股
股份 16,200 股,增持金额合计 20.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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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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