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落实“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2 月 5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93,61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258,223,223
股)的比例为 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0 元/股、最低价为 9.47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638.2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
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
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8.6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 过 3 个 月 。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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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93,61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0 元/股、最
低价为 9.4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638.2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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