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4-11-1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筹
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工艺”或“拟购买资产”)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南京工艺 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中已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有关审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南京工艺 100%股份,南京工
艺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江苏和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和谐股份”)持有的南京工艺 4.71%股份尚未解除质押、
冻结,和谐股份承诺将在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割前或上市公司要求的更早
时间解除上述股份质押、冻结,除前述情况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置入资
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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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加独立性,能够采取有效措
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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